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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央地权责划分细分领域改革改革方案出台 中央分5档补助地方医卫资金

发布时间:2018-08-17 14:46:10 | 来源:【综合《南方都市报》、《经济参考报》】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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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最难啃的骨头——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又下一城,首个细分领域的改革方案公布。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央地权责。这一改革方案将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和以往不同的是,全国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明确由中央财政承担支出责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常规免疫及国家确定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和重点人群应急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包虫病防控,精神心理疾病综合管理,重大慢性病防控管理模式和适宜技术探索等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此外,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以及计划生育方面(中央将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也都是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中央财政同样参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分档分担的办法来安排资金。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尧院副研究员蒋震表示,方案的出台令人振奋,中央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是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核心内容,在医疗卫生领域破冰,对下一步在其他领域推进有重大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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