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提高赔偿上限,让知识侵权者“肉疼”
发布时间:2019-12-02 11:43:09 | 来源:暂无数据
《新京报》11月25日刊登于平的文章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要求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要看到,尽管这些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断跃升,但一些知识产权领域的乱象治理依然艰巨。显而易见,减少维权成本,提高侵权代价,将能有效缓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困境,是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大方向所在。
实际上,此前《专利法》已将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的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商标法》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虽然相关法律大幅度提高数额,但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要完全体现知识的价值,弥补侵权者所受到的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损失,法定赔偿数额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只有当惩罚性赔偿成为知识产权保护“标配”,把侵权者罚到“肉疼”,才能让违法者有所忌惮,让后来者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