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Industry News

南昌弘益组织开展《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6-06-26 16:28:23 | 来源:【周萍 2026-6-26】
分享至: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要求,切实提升企业广告宣传合规管理水平,2026626日,南昌弘益组织开展了《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专题培训。公司企宣员担任主讲,总经理助理及各部门通讯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20266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广告引证内容执法指南》,共二十八条。该《指南》聚焦商业广告引证内容,旨在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制度体系,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广告引证内容监管工作,帮助广告活动主体提升广告引证内容合规能力。《指南》明确了“广告引证内容”“引证广告”等概念及其应当遵守的一般性原则,强调广告主依法应当对引证内容等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依法承担举证责任

培训会上,企宣员围绕《指南》核心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系统梳理了广告引证内容的三大核心原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培训重点讲解了广告引证内容的定义与适用范围、实验测量与检验检测数据的机构资质要求、统计资料与调查结果的科学方法要求、文摘引用语的准确性规范、出处标明要求、适用范围与有效期限的明确标示义务等内容。同时,培训还结合具体案例,对虚假或误导情形的认定标准、绝对化用语的使用禁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剖析。

培训还就企业内部培训中的引证内容合规问题展开了专题讨论。培训指出,纯粹的内部培训、科研交流材料若未对外发布或用于商业宣传,通常不被直接认定为《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但一旦材料被用于对外宣传或推广,其性质即转变为广告宣传材料,必须严格遵守内容真实准确、标明出处等法规要求。培训强调要秉持“内外有别,源头合规”的原则,从源头把控引证内容的合规性。

培训最后明确了通讯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行动要求:一是强化学习,深入学习本《指南》及《广告法》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宣传内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二是严格自查,在发布任何宣传内容前执行合规性自查,重点核查引证内容的来源权威性、数据准确性和标注规范性;三是归档留存,妥善保存所有引证内容的原始资料以备监管查验;四是审慎判断,对于边界模糊的内容及时与法务部门沟通确认。

本次培训帮助参训人员全面掌握广告引证合规标准,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宣传内容的合规管理基础。南昌弘益将持续落实合规管控要求,筑牢品牌传播安全防线,推动企业合规稳健发展。



文章所推送内容非商业用途,版权归作者所有。

版权所有© 南昌弘益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技术支持:爱牛云

赣ICP备15005709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赣A202207910060

友情链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科技部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赣公网安备 36010902000143号